FRAMEGRABBER SDK 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
本最終使用者授權合約(以下簡稱「本合約」)是您(無論是個人或法人實體,「客戶」)與 BASLER AG(以下簡稱「BASLER」)之間,針對隨附本合約之 BASLER 軟體產品(包括電腦軟體,以及可能包含的「線上」或電子說明文件、相關媒體及/或印刷資料,「本軟體」)所訂立的法律合約。在您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合約。一旦您下載、installed 或使用本軟體,即表示您同意本合約之條款,並同意受其約束。如果您不同意本合約之條款與條件,請勿下載、安裝或使用本軟體。
1. 第三方製造商之軟體。儘管有本合約之條款與條件,所有或任何構成非專有 BASLER 軟體或由第三方依據開源授權提供之軟體(以下簡稱「第三方軟體」)的本軟體部分,均係依據隨附該第三方軟體之軟體授權合約的條款與條件授權予客戶。客戶對第三方軟體之使用應完全受該授權之條款與條件規範。客戶可在線上技術說明文件的「https://docs.baslerweb.com/frame-grabbers/third-party-license-notices-framegrabber-sdk」中找到授權條款與條件,或聯絡 BASLER 支援團隊。BASLER 軟體包含某些開源軟體原始程式碼,任何人都可使用和修改,前提是他們反過來也透過相同的授權合約將其提供給其他人。有關依據開源授權授權之元件的原始程式碼,請聯絡 BASLER 支援團隊。
2. 授權授予、違約終止。在客戶遵守本合約所有條款與條件的前提下,BASLER 授予客戶個人、非專屬、不可轉讓之權利以使用本軟體。如果客戶違反本合約之規定,BASLER 有權立即終止本合約。在此情況下,客戶必須刪除本軟體(包括所有複本)或将其歸還給 BASLER。
3. 本軟體之允許用途。客戶可以在無數量限制的電腦上安裝和使用本軟體之全部或部分(單一檔案,例如 DLL 等)。客戶僅得為操作 BASLER 擷取卡或介面卡產品之目的使用本軟體。
4. 轉讓。客戶得將本軟體之全部或部分(單一檔案,例如 DLL 等)轉讓給其他個人/實體,前提是受讓人接受本合約之條款。除本第 4 條明確授予者外,客戶不得將本軟體或其任何部分出租、租賃、轉授權或出借給他人。
5. 限制。除本合約所規定者外,客戶不得複製或使用本軟體。客戶不得移除本軟體上的任何專有聲明或標籤;客戶依據本合約獲准製作的任何複本,必須包含出現在本軟體上及內部的相同著作權及其他專有聲明。儘管有上述規定,客戶仍可製作法律要求的複本。
6. 反向工程限制。除本合約明確規定外,客戶同意不修改、改編、進行反向工程、反向編譯或反組譯本軟體,或以其他方式試圖發現本軟體的原始程式碼或其中包含的演算法,或自本軟體創建任何衍生著作。
7. 專有權利。本軟體中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由 BASLER 或其供應商所有,並受著作權法和國際著作權條約保護。客戶不得從本軟體中移除任何產品識別、著作權聲明或專有權利限制。
8. 免責聲明。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BASLER 及其供應商以「現狀」及「包含所有缺陷」之基礎提供本軟體產品,並特此聲明不提供所有其他明示、默示或法定之保證與條件,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與不侵權保證、任何有關適銷性、特定用途適用性以及無病毒之默示保證、職責或條件,全部皆針對本軟體產品。某些州/司法管轄區不允許排除默示保證或限制默示保證的存續時間,因此上述免責聲明可能不完全適用於客戶。
9. 責任限制。
9.1 對於因 (i) BASLER 或 BASLER 代表之疏忽或故意違約行為導致之傷害、身體傷害或生命損失、(ii) 違反本合約目的之核心義務(Kardinalspflicht)及/或 (iii) BASLER 或 BASLER 代表之重大疏忽或故意違反本合約而產生之任何損害,BASLER 應負無限賠償責任。
9.2 BASLER 依據產品責任法(ProdHaftG)應負之責任不受影響。
9.3 除上述情況外,對於任何損害(無論是否為特殊、附帶、間接或衍生性損害),包括但不限於利潤損失、機密或其他資訊損失、業務中斷、人身傷害、隱私損失,且係因使用或無法使用本軟體產品所引起或以任何方式與之相關,或與本合約之任何規定相關之損害,即使 BASLER 或任何供應商已被告知此類損害之可能性,且即使救濟措施未能達到其根本目的,BASLER 均不承擔責任,除非此類損害是由 BASLER 及/或其代表故意違反本合約所造成。
9.4 若 BASLER 發生任何合約違約情事,且 BASLER 之責任未依上述第 9.3 節排除,則 BASLER 之責任應以該合約可預見且典型之損害金額為限。
10. 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10.1 本合約應視為依據德國法律訂立並進行解釋,不包含其法律衝突規定及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約公約(CISG)規則。對於雙方之間因本合約引起或基於本合約之所有爭議或索賠,漢堡地方法院(District Court Hamburg)具有管轄權。任何一方未執行本合約之某項條款,不應視為放棄未來執行該條款或任何其他條款之權利。
10.2 客戶同意本合約可在衡平法法院強制執行,並承認客戶違反本合約條款可能無法透過損害賠償獲得充分救濟,因此若發生此類違約情事,BASLER 有權尋求禁制令或其他衡平法救濟。客戶並同意,BASLER 選擇尋求衡平法救濟並不排除其同時尋求法律救濟之權利。
11. 一般條款。
11.1 本合約構成雙方之間完整且唯一的協議聲明,並取代先前所有關於標的事項之協議與通訊。本合約對雙方及其各自之繼受人與受讓人具有拘束力並使其受益。
11.2 本合約僅能透過雙方簽署之書面文件進行修改。
11.3 若本合約之任何規定被認定為無效,則該違規條款將被刪除,並以一項有效且最接近該違規條款意圖之條款取代。在任何情況下,一項或多項條款之無效性均不影響其餘條款之效力,本合約之其餘部分將繼續完全有效。